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
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
1、起重机司机、指挥信号、挂钩工在作业前,应一起交底,统一信号。
2、上岗前先查看起重用的吊索具,保证吊索具安全有用并对其安全技能状况负责。
3、严格执行“十不吊”的原则。即:被吊物分量超过机械性能答应规模:信号不清;吊物下方有人;吊物上站人;埋在地下物;斜拉斜牵物;散物绑缚不牢;立式构件、大模板等不必卡环;琐细物无容器;吊装物分量不明等。
4、作业中有必要戴好安全帽,佩戴好专用标志服装,禁止酒后作业。
5、有必要遵守信号工的指挥。
6、穿绳:确定吊物重心,选好挂绳位置。穿绳运用铁钩,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。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,有必要加衬垫、有套索。
7、挂绳:应按次序挂绳,吊绳不得彼此挤压、穿插、扭压、绞拧。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,有必要坚持吊物平衡。对于易滚、易滑或超长货品,宜选用索绳办法,运用卡环锁紧吊绳。
8、试吊:吊绳套挂结实,起重机缓慢起升,将吊绳绷紧稍停,起升不得过高。试吊中,信号工、挂钩工、司机有必要协调配合。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牯连等状况时,有必要立即中止起吊,采纳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。
9、摘绳:落绳、停稳、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。对易滚、易滑、易散的吊物,摘绳要用安全钩。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。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,应选用其他机具辅佐,禁止攀爬吊物及绳索。
10、抽绳:吊钩应与吊物重心坚持笔直,缓慢起绳,不得斜拉、强拉,不得旋转吊臂抽绳。如遇吊绳被压,应立即中止抽绳,可采纳提头试吊办法抽绳。吊运易损、易滚、易倒的吊物不得运用起重机抽绳。
绑缚有必要结实;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,应运用绑缚工具将箱体与车衔接结实,并加垫防滑;管材、构件等有必要用紧线器紧固。
11、运用卡环时,禁止卡环侧向受力,起吊前有必要查看关闭销是否拧紧。不得运用有裂纹、变形的卡环。禁止用焊补办法修正卡环。
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×37的钢丝绳。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,且不得小于300ram。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%核算。
12、凡有下列状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持续运用。
1)断股或运用时断丝速度增大。
2)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%。
3)出现拧扭死结、死弯、压扁、股松明显、波浪形、钢丝外飞、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。
4)钢丝绳直径削减7%~10%。
5)钢丝绳外表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,达到外表钢丝直径的40%以上,或钢丝绳被腐蚀后,外表麻痕清晰可见,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。
6)运用新置办的吊索具前应查看其合格证,并试吊,确认安全。